世界球精選!太力科技IPO:400萬天貓客戶撐起的IPO 想上市請先回答“技術先進性”
2023-04-19 13:49:34    每日經濟新聞

4月12日,廣東太力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力科技)在深交所更新了創(chuàng)業(yè)板IPO進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家家居收納企業(yè)所提交的首輪審核問詢回復函有近500頁的內容,其中與產品技術、創(chuàng)新成長性等創(chuàng)業(yè)板關鍵要求的相關內容不少。

不過,結合招股書(申報稿)及回復函來看,目前仍有部分與創(chuàng)新性等相關的問題需要公司進一步給出解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例如,太力科技在說明公司產品技術指標的行業(yè)領先性時,與競品對比了收納袋的拉斷力、剝離力、密封性、防穿刺性等指標,對比了垂直墻壁置物產品的持久承重新能、平行拉力等指標,但大部分競品的指標數據要么未列明,要么相差不大,這些數據對比能否充分說明太力科技的技術領先性?

同時公司還提及與航天員中心合作研發(fā)“中國載人航天飛船殘留食品處理用品”項目,對應合作研發(fā)技術成果的轉讓和專利申請權歸航天員中心和公司共同所有,據深交所上市審核業(yè)務指南要求,共享資源要披露共享的方式、條件、期限、費用等。

四百萬天貓客戶撐起的IPO

太力科技聚焦家居收納領域近20年,它的主要產品是真空收納袋、垂直墻壁置物產品等,結合兩次披露的招股材料,2019年~2022年,太力科技的營收分別是3.59億元、5.46億元、6.23億元及6.38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是3283.72萬元、7338.37萬元、4284.85萬元及5890.55萬元。

從產品結構上看,2019年,太力科技真空收納袋收入2.3億元,占比64.12%,2020年收入則達到3.57億元,占比66%,但后面2年卻連續(xù)下滑,分別是3.36億元、2.77億元,占比剩下54.46%、43.93%。與此同時,垂直墻壁置物產品,包括晾曬產品、掃拖工具、收納箱等其他的家居用品收入則在穩(wěn)定增長,成為業(yè)績增長引擎。

圖片來源:招股書(申報稿)截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注意到,報告期內(2020年~2022年),太力科技的真空收納袋單價在不斷提升,但未能彌補銷量下滑帶來的缺口,真空收納袋單價由6元提升至6.85元,但年銷售量卻從5959.12萬件降至4046.34萬件。

從銷售渠道分析,以天貓為代表的平臺,成了太力科技業(yè)績大增的關鍵,此外,抖音、亞馬遜平臺也有不錯的銷售表現。

太力科技未在招股書(申報稿)中披露2018年的銷售情況,但其在首輪問詢回復函中又提及,2019年公司營收(3.59億元)同比增長75.85%,由此計算,其2018年收入只有2.04億元,同時太力科技未披露2018年凈利潤情況。

也是在2018年的8月,太力科技提出,銷售渠道由“以商超賣場、經銷商、傳統(tǒng)外貿等傳統(tǒng)模式”為主,向“線上為主、線下為輔,內外銷并重”的全渠道轉型。第二年(2019年),太力科技線上收入已達到1.94億元,營收占比54.17%。

整體來看,2020年~2022年,太力科技在天貓平臺實現的銷售收入分別為2.85億元、3.13億元和2.85億元,占線上直銷的比例分別為78.76%、75.73%和66.76%。對應年度內在天貓平臺太力家居旗艦店下單的客戶數量分別有392.02萬、409.87萬以及396.57萬。

“線上渠道的成功拓展,促使公司實現扭虧為盈?!碧萍荚诨貜秃腥缡翘岬?。如此看來,能走到IPO關口,來自電商平臺的消費者“功不可沒”。

需要說明的是,盡管線上收入逐年增長,但太力科技回復記者采訪時表示,線下銷售以輔助全渠道戰(zhàn)略布局的發(fā)展定位,仍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該渠道能夠給予消費者對于產品更直觀的感受與體驗,對于促成產品消費和營造品牌形象發(fā)揮著重要作用,公司未來不存在縮減自有品牌線下銷售規(guī)模的計劃。

產品是否為真獨家?有壁壘嗎?

一家收納袋企業(yè),如何體現其“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創(chuàng)意”特征?是否真正符合創(chuàng)業(yè)板定位?這些也是交易所關注的焦點。

首輪問詢函要求太力科技說明家居收納產品是否易被競爭對手模仿和替代,是否存在技術壁壘,各類產品相關技術是否系行業(yè)通用技術,發(fā)行人是否存在技術創(chuàng)新或突破,是否足以憑借研發(fā)設計形成競爭優(yōu)勢和品牌溢價等。

對于這些問題,太力科技也下足功夫解釋說明,稱公司產品存在材料壁壘,新產品開發(fā)主要是依靠自主研發(fā)改良高分子材料并與產品結構設計結合來實現;存在結構壁壘,競爭對手可能易于通過觀察和測量仿制產品外觀,但是缺乏對結構設計與使用功能性邏輯關系研究,仿制品無法達到設計功能的要求;存在生產工藝壁壘,公司在生產線自動化研發(fā)以及工藝改進方面具有較強優(yōu)勢。

此外,太力科技還介紹了“微重力下的收納技術”“智能收納技術”“壓縮袋免抽排氣技術”等獨創(chuàng)技術,說明公司存在技術創(chuàng)新或突破,同時這些技術也是其核心技術。

不過,這些解釋是否足以充分回答審核問詢的問題,目前仍待觀察。

例如,“微重力下的收納技術”的研發(fā)是起源于2008年,太力科技應中國航天員科研訓練中心提出的在太空中存儲餐后殘余食品的需求,成立項目團隊并開始研發(fā),相關產品在“天宮一號”等得到應用,并18次進入太空。

“2008年,公司與航天員中心簽署合同,合作研發(fā)‘中國載人航天飛船殘留食品處理用品’項目。根據該合同約定,對于載人航天飛船殘留食品處理用品的合作研發(fā)技術成果的轉讓和專利申請權歸航天員中心和公司共同所有,公司在征得航天員中心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對外進行產品宣傳和市場銷售?!碧萍荚趩栐兓貜秃薪o出如是解釋。

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詢發(fā)現,深交所在股票發(fā)行上市審核業(yè)務指南第3號——首次公開發(fā)行審核關注要點《首次公開發(fā)行審核關注要點落實情況表》中第18條第1點提出,“發(fā)行人與他人共享資源要素(如特許經營權)的,應披露共享的方式、條件、期限、費用等”。

記者查詢還發(fā)現,目前線上平臺的收納袋等產品中,也不僅太力科技使用了“壓縮袋免抽排氣技術”等技術,在天貓上,包括得力、收納博士等品牌,也有免抽氣壓縮袋產品。

如此看來,“微重力下的收納技術”等與航天員中心合作研發(fā)的技術,是否屬于太力科技的“獨創(chuàng)技術”?既然這些技術成果的轉讓和專利申請權為共同所有,那么,太力科技是否該進一步披露共有條件、期限等?同時,其他品牌收納袋產品也具備相同功能的產品,關于“技術壁壘”“通用技術”的解釋又是否準確?

太力科技在回復記者采訪函件中提及,公司首推的免抽氣真空收納袋成為市場龍頭,在天貓和京東平臺“免抽氣”細分市場占有率約80%;公司研發(fā)生產的抗菌真空收納袋、二維碼智能收納袋、吊掛式收納袋、四面立體收納袋等均為市場首創(chuàng),其中二維碼智能收納袋目前為市場獨家產品。

技術真的領先行業(yè)嗎?

除創(chuàng)意、創(chuàng)新等方面外,太力科技或需進一步解釋“技術先進性”“是否具備較強的創(chuàng)新能力”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問詢回復函中,太力科技選擇了真空收納袋(產品)、垂直墻壁置物產品的主要技術指標與競品進行對比,以說明公司具有技術先進性,但對比回復函中兩處引用的數據,前后披露并不一致。

在回復函中第36頁,太力科技列示了“真空收納產品”的物理機械性能,其中拉斷力、斷裂拉長率、熱合強度(N/15mm)等指標,對應競品收納博士的數據是“≥30”、“≥30”以及“≥20”;在回復函中第47頁,收納博士的這幾個指標數據均變?yōu)椤啊?5”。此外,還有不少指標,在第47頁中披露了具體數據,但在第36頁則顯示為“未列明”。

圖片來源:首輪審核回復函第36頁截圖

圖片來源:首輪審核回復函第47頁截圖

前后引用數據有出入只是一方面,另外,太力科技所引用的競品數據,實際存在大量“未列明”,或差別不大的情況。

例如,以第36頁內容來看,真空收納袋拉斷力、斷裂拉長率,太力科技為“≥30”,百易特、收納博士同樣如此,茶花股份未列明;抗擺錘沖擊、水蒸氣透過量、氧氣透過量、防穿刺性等,太力科技列示了自家數據,但百易特、收納博士、茶花股份三家競品全部未列明。

另外,以47頁披露的數據來看,除“未列明”部分外,太力科技實際只有“熱合強度”一項高于百易特;同時,在不少數據優(yōu)于收納博士的情況下,太力科技的水蒸氣透過量(數值越小,水蒸氣及氧氣透過量越少,產品阻隔性越高)為“≤15”,而收納博士做到了“≤10”;質量參數中,長度偏差、寬度偏差項目,收納博士、茶花股份均小于太力科技。

再有,垂直墻壁置物產品中,平行拉力、持久承重性能、真空度、于裂縫墻面上的承重力、于灰墻面上的承重力等,太力科技的產品指標只是優(yōu)于競品意可可,但爾沫、天地魚均無公開數據。

即便如此,太力科技仍根據這些指標對比認為,公司對應產品技術指標與主要競爭對手相比具有一定領先性,具有技術先進性。

同時,太力科技在回復記者的采訪函件中介紹,公司在真空收納袋的質量參數(指長度偏差、寬度偏差、薄膜厚度偏差、熱封寬度偏差,記者注)與競品不存在明顯差異;物理機械性能的標準對比,較競品具有優(yōu)勢,使用性能的關鍵指標高于競品,包括水蒸氣和氧氣透過量更低。垂直墻壁置物產品尚未形成行業(yè)標準,公司在研發(fā)過程中積累的測試數據為自有測試數據,各項指標均領先于競品。

但從前述內容所提及的競品數據實際情況來看,太力科技所展示的對比及結論是否準確,仍有待進一步核實。同時,在競品的指標數值或是與太力科技相近,或是未披露指標的情況下,是否已足以充分說明太力科技產品、技術的行業(yè)領先?

此外,記者也注意到,太力科技還存在不少核心技術屬于“非專利技術”,在過往的創(chuàng)業(yè)板問詢案例中,非專利核心生產技術對生產經營的重要性、是否存在失密、侵權風險等,也被著重關注。

每經記者 吳澤鵬 每經編輯 張海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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