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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6日獲悉,為保障工傷(亡)職工及供養(yǎng)親屬基本生活,2022年12月,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印發(fā)《關于調整2021年兵團工傷(亡)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工傷(亡)職工工傷保險待遇。
此次調整范圍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傷職工及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
傷殘津貼調整標準為,傷殘一級每月增加220元,傷殘二級每月增加212元,傷殘三級每月增加183元,傷殘四級每月增加170元。與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且難以安排工作的五級至六級傷殘工傷職工,五級每月增加150元,六級每月增加145元(五級、六級待遇調整由單位負責)。
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調整標準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4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每月增加72元,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生活護理費調整標準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24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20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文章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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