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省聯社改革再有新動態(tài)!
近期密集發(fā)布的2023年省政府工作報告顯示,四川、遼寧今年將深化農信系統(tǒng)改革,“完成省級農商行組建”;甘肅則明確將組建“甘肅農商聯合銀行”。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青海、山西、山東等地報告中也提到,將深入推進省農信社等地方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山西還計劃“推動新機構順利掛牌”。
事實上,自省聯社改革“第一單”落地浙江后,已有多地農信系統(tǒng)銀行化改革“破冰”。其中,河南組建農商聯合銀行的方案已于去年11月獲銀保監(jiān)會批復,遼寧省聯社隨后也發(fā)布遼寧省農商銀行籌建公告。
又見“省級農商行”、“農商聯合銀行”
關于四川將組建省級農商行的消息并非首次出現。
四川省政府辦公廳今年初印發(fā)的《四川貫徹<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規(guī)劃>實施方案》表示,將“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以轉變省農信聯社職能為重點,積極申請組建省級農商銀行,穩(wěn)妥推進符合條件的地區(qū)組建市級統(tǒng)一法人農商銀行”。
其中,巴中、樂山兩家市級統(tǒng)一法人農商行已于去年12月底正式揭牌。四川省2023年政府工作報告則進一步強調,今年將“深化農信系統(tǒng)改革,完成省級農商行組建”。
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6月末,四川省聯社下轄94家農商行(信用聯社),共有網點5000余個、從業(yè)人員近4萬名,資產規(guī)模近2萬億元。
甘肅則在省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2023年將有序推進高風險機構化險,穩(wěn)妥推進農信社改革,組建甘肅農商聯合銀行。根據披露,過去一年甘肅構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1+N”責任和政策體系,不良資產清收處置成效明顯,高風險機構由55家減至41家。
省政協(xié)委員、甘肅省地方金融監(jiān)管局局長王志強也在參加省兩會期間提交了關于推動金融服務地方經濟發(fā)展的建議,其中談到,要“以重塑管理體制和完善治理機制為重點,盡快改制組建甘肅農商聯合銀行”。
官網信息顯示,甘肅農信共有37家農商行、5家農合行、41家縣級聯社等83家法人機構,2.2萬名從業(yè)人員,各項存款余額超5000億元,存貸款市場份額穩(wěn)居全省銀行機構首位,
除四川、甘肅外,還有多地政府工作報告談及農信改革方面的工作安排。其中,山東將“深入推進農商行改革”;山西將“深入推進農信社改革化險,推動新機構順利掛牌”。
云南在去年完成高風險農合機構處置基礎上,將繼續(xù)推進地方金融機構改革化險;青海將“積極推進省農信社等地方金融機構改革”,并將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控制在5%以下。
此外,吉林2023年將“全力爭取國家政策和資源支持,穩(wěn)妥有序推進農信系統(tǒng)改革化險,扎實抓好地方法人機構金融風險及時處置化解工作”。遼寧將“全面實施農信系統(tǒng)整體改革,完成省級農商行組建”。
省聯社銀行化改革漸次“破冰”
2022年,49萬億農信體系拉開新一輪改革大幕,在“一省一策”政策推動下,各省聯社改革漸次“破冰”。
其中,浙江省聯社改革方案年初率先獲批,并在2022年4月將省聯社整體改制為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成為此輪深化農信社改革“第一單”。
隨后,廣東省更新改革進展,東莞農商行和普寧農商行的管理權從省聯社整體移交至東莞市政府。由此,該省農信系統(tǒng)將形成多銀行集團并存局面,即:多家脫離省聯社系統(tǒng)的農商行分別管理一部分農信機構、省聯社管理一部分農信機構。
2022年4月,湖北省聯社傳來消息,將整體劃入省屬國企湖北宏泰集團實際管理,后者也承擔起湖北省聯社改革重任。
2022年11月,河南、遼寧兩地省聯社也更新改革進展:前者明確將組建河南農商聯合銀行,相關方案已獲銀保監(jiān)會批準;后者由沈陽農商行聯合省內30家農信機構,組建遼寧省農商銀行,計劃在今年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同為“農商聯合銀行”,但河南與浙江選擇的路徑并不一致。其中,浙江模式為“自下而上入股”、“小法人、大平臺”;河南省聯社改革則是“自上而下逐級參股控股”,形成“省控市、市控縣”的三級管理架構。
這也符合監(jiān)管部門對省聯社改革工作提出的因地制宜、“一省一策”、分類推進三項原則,也就是說,無論省聯社采取哪種改革模式,都需要因地制宜,沒有最好模式,只有適合模式。
業(yè)內人士表示,作為上一輪農信社改革的產物,省聯社在為農信社甩掉歷史包袱、協(xié)調區(qū)域農信機構發(fā)展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但而今管理自上而下與產權自下而上帶來的權責不對等、行政干預、窩案串案頻發(fā)等問題卻日益凸顯,推進新一輪體制改革迫在眉睫。
目前,絕大多數省份已上報深化農信改革的方案,并由銀保監(jiān)會指導修改、完善。盡管改革方案“百花齊放”、沒有標準答案,但目標清晰一致——要建立現代金融企業(yè)制度。
“關鍵在于理順省聯社與轄內行、社之間的關系”,一位地方監(jiān)管人士表示,“無論如何改革,都應還權于基層,充分調動基層經營管理的積極性,真正發(fā)揮農信機構服務‘三農’、支持鄉(xiāng)村振興的作用?!?/strong>
(文章來源:券商中國)
關鍵詞: 聯合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