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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紫金礦業(yè)(601899.SH)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烏拉特后旗紫金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烏后紫金”)收到烏拉特后旗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書》,烏后紫金犯非法采礦罪,沒收違法所得約4.61億元,并處罰金1500萬元。
根據公告,本案所涉7名相關人員均非上市公司層面的董事、監(jiān)事或者高管人員。本判決的執(zhí)行將影響公司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金額為4.52億元,占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的0.64%。
紫金礦業(yè)還表示,公司已責成烏后紫金深刻吸取教訓,認真反思檢討和改進工作,增強依法合規(guī)意識,進一步加強與當地有關部門溝通,盡快完善相關權證手續(xù)。本次訴訟判決結果為一審判決,在違法金額認定上,公司對司法機關未吸納烏后紫金辯護意見表示遺憾。
需要指出的是,紫金礦業(yè)子公司烏后紫金非法采礦案始于2022年4月份,其因無證、越界開采等行為被烏拉特后旗公安局立案調查,后由當地檢察院提起公訴。2022年12月31日,該案開庭審理。
根據天眼查APP,烏后紫金成立于2004年8月,紫金礦業(yè)持有95%股權。烏后紫金主要開發(fā)內蒙古烏拉特后旗東升廟三貴口鋅(鉛)礦,截至2021年底,其保有鋅金屬資源量175萬噸,共生鉛金屬資源量38萬噸。
實際上,烏后紫金東升廟三貴口南北礦段為同一礦體,2012年申報南北兩個礦段合一的采礦權,因北礦段勘探程度較低,只取得了南礦段采礦權;烏后紫金隨后進行補勘并于2013年9月獲得資源儲量備案,之后交納了有關價款并多次申報采礦權。因礦業(yè)政策及人為等多種因素,北礦段一直沒有取得采礦權,加上烏后紫金相關人員法規(guī)意識淡薄,是造成該項目長期無證開采的主要原因。
2013年8月至2020年期間,烏后紫金在已取得烏拉特后旗東升廟三貴口北礦段探礦許可證但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以探代采的方式,在烏拉特后旗東升廟三貴口北礦段進行巷道掘進及礦石采挖,涉案礦石價值共計4.6億元。烏后紫金及7名相關人員因涉嫌非法采礦罪被烏拉特后旗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2022年12月31日,本案由烏后法院開庭審理。依據《刑事判決書》烏后紫金犯非法采礦罪,沒收違法所得4.6億元,并處罰金1500萬元,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繳納;其余7名相關人員因犯非法采礦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至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不等,并處罰金20萬元至6萬元不等。
雖然去年子公司烏后紫金遭遇“危機”,但對礦業(yè)龍頭紫金礦業(yè)的版圖來說卻是“九牛一毛”。從2022年初就開始全球“掃貨”,紫金礦業(yè)先后對外披露了多起交易,收購方面覆蓋范圍極廣,包括礦業(yè)、民爆、環(huán)保等,累計金額高達約350億元。(藍鯨上市公司 王曉楠)